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联合召开2012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。本次会议总结了2012年上海市药品安全的监测工作,并授予13家医疗机构2012年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良好单位,我院作为药物警戒站之一也获此殊荣。
在本次会议上,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宣布了《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。布置了2012年上海市药品监管的工作,包括:药物警戒站、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的监测工作;实行药品ADR监测员管理制度;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/事件实施补充报告制度;对药品不良反应/事件死亡病例实施报告及现场调查制度。
药物警戒站的工作需全院医务人员关注和参与,尤其是客服和护士直接给患者诊疗用药时发现的问题,将是十分重要的哨点信息。希望大家共同关注药品不良事件及药品不良反应,共同提升我院的用药安全。